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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安徽省2016年度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暨推荐参评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2-09 14:23

皖教工委函〔2017〕40号

各高等学校:
    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和中国青年报社拟于2017年3月共同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为做好推荐参评工作,结合实际,一并开展好我省2016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应长期(3年及以上)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已获得往届“安徽省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的 ,不再参评2016年度省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原则上评选“安徽省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安徽省高校优秀辅导员”30名。在此基础上,结合往届省年度人物评选情况,遴选36名“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上报参选。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创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发展自我,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
    5.近三年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2016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6.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四、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本科学校推荐2名,高职院校推荐1名。(已获得往届“安徽省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的,可申报“第九届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每校不超过2人)
    2.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入围、提名、终评三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3.结果公示。2017年2月底前确定最终人选,在安徽教育网、安徽思政与安全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申报要求
    1.上报报名表纸质材料。请各高校于2月15日前将填好的推荐参评人员报名表纸质材料(格式附后)寄送至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辅导员基地办公室(汤小宾收)。
    2.报送报名表、事迹材料和照片电子版。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数码照片需提供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事迹材料和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发送电子版邮件请注明标题“XX学校辅导员”。
    联系人:汤小宾;联系电话:0553-5910531,13955347520;传真:0553-5910529;电子邮箱: fdyjd@126.com ;邮编:241002。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6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