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工委函〔2013〕11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教工委〔2011〕3号)以及《2011-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工作计划》(皖教工委函〔2012〕125号)提出的要求,结合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经研究,现将2013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方式
培训委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徽师范大学)举办,采取专题报告、分组讨论、案例研讨、经验交流、拓展训练、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注重实际效果。
计划安排4期培训,其中辅导员岗前培训2期,专题培训1期,高级研修1期。岗前培训时间分别为7月中旬和8月中下旬,各集中培训5天半,共44学时;专题培训时间为11月中旬,集中培训3天,共24学时;高级研修时间为7月下旬,集中研讨、实地考察加撰写报告共10天,80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省委教育工委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徽师范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二、指标分配
岗前培训:各高校选派2013新任、转任和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岗前培训的辅导员参培,名额不限;专题培训:各高校选派参加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辅导员或学工干部参培,名额分配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高级研修:各高校选派1名荣获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辅导员或学工干部参培。
三、报名时间和培训时间地点
从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接收报名,请各高校学工部(处)统一填写上报《培训报名表》(附件1)和《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2,由学员填写,请将此附件以学员的姓名命名)。岗前培训和高级研修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5日,专题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日。请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培训基地邮箱(请核实是否收到“自动回复”,如收到说明发送成功,未收到则说明未成功,须重发或联系基地办公室)。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徽师范大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3937017,5910529,13956174471,联系人:陈老师,电子邮箱:fdyjd@126.com。具体培训安排请于7月5日后登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徽师范大学)网站(http://fdyjd.ahnu.edu.cn)查看,有关培训事宜请各校与培训基地联系。
四、有关要求
1.开展辅导员培训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完成派学任务,提前做好参训人员工作安排。
2.辅导员培训是辅导员不断学习、不断思考、不断提升的重要途径。新任辅导员须参加辅导员岗前培训,在岗辅导员每三年须至少参加1次在岗专题培训,完成培训任务的辅导员方能上岗和参加思想政治系列教师职称评审。
3. 各高校要把在校生人均10元的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保证辅导员培训、科研工作经费。培训期间,辅导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学习考察费等相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附件:1.安徽省2013年高校辅导员培训报名表
2.安徽省2013年高校辅导员培训学员登记表
附件1、2.doc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