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工委函〔2014〕10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教工委〔2011〕3号)及《2011-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工作计划》(皖教工委函〔2012〕125号)要求,结合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计划安排4期培训,其中辅导员岗前培训2期,专题培训1期,高级研修1期。
二、培训对象和指标分配
岗前培训:各高校选派2014年新任、转任和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岗前培训的辅导员参培,名额不限。
专题培训:各高校选派参加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辅导员或学工干部参培,名额分配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高级研修:近三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获全国(或赛区)三等以上奖项的辅导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委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徽师范大学)举办,采取专题报告、分组讨论、案例研讨、经验交流、拓展训练、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注重实际效果。
1.岗前培训,举办2期,时间分别为7月中旬和8月中下旬,在芜湖集中培训5天半,共44学时。
2.专题培训,举办1期,时间为6月下旬,在芜湖集中培训3天,共28学时。
3.高级研修,举办1期,时间为10月下旬,采取集中研讨、考察加撰写报告共10天,80学时。
四、结业要求
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省委教育工委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徽师范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时间和培训时间地点
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自6月9日开始接收报名,请各高校学工部(处)统一将填写的《培训报名表》(附件1)和《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2,由学员填写,请各高校将此附件以学员的姓名命名)报至培训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的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7日,高级研修具体报名安排10月初另行发文通知。请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基地邮箱(请核实是否收到“自动回复”,如收到说明发送成功,未收到则说明未成功,须重发或联系基地办公室)。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徽师范大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3937071,5910529,13956174471,联系人:陈老师,电子邮箱:
fdyjd@126.com
。具体培训安排请于7月2日后登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徽师范大学)网站(http://fdyjd.ahnu.edu.cn)查看,有关培训事宜请各校与培训单位联系。
六、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培训,按计划、按要求完成派学任务,并提前做好参训人员工作安排。凡是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派学任务的,所在高校和职能部门不能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
2.新任辅导员须参加辅导员岗前培训,在岗辅导员每三年须参加至少1次辅导员在岗专题培训。完成培训任务的,新任辅导员方能上岗,在岗辅导员才能参加思想政治系列教师职称评审。
3.培训期间,辅导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学习考察费等相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4.各高校要把在校生人均10元的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保证辅导员培训、科研等任务的完成。辅导员培训享受学校有关鼓励政策。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