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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2-08 15:51
皖思研会函〔2017〕2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活动委托《高校辅导员学刊》编辑部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12月。
    二、参评范围
    论文第一作者一般为高校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三、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本次论文评审采用匿名方式进行,论文题目和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和作者单位等信息,否则作废;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每校推荐论文数量不超过3篇。其中,以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不超过1篇。
    6.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2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四、评选程序
    1.论文申报:各校参评论文需经学工部(处)审核后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推荐参评:各校须将参评论文连同《2017年度安徽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安徽省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0日前,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541508519@qq.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XXX学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字样。
    3.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请于1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EMS快递(恕不接受民营快递)寄送至: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东路1号安徽师范大学《高校辅导员学刊》编辑部,邮编241000。论文不需寄送。
    4.专家评审: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5.公布结果:论文评审结果将在安徽思政与安全教育网、《高校辅导员学刊》网站上予以公示,并颁发获奖证书。
    6.奖项设置:此次论文评选设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若干篇,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其中遴选10篇参加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五、相关说明
    1.论文写作一经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4.凡报送的论文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5.参选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学刊》杂志上发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校辅导员学刊》编辑部
    联 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0553-3937017,13956174471
    附件:1.2017年度安徽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2.2017年度安徽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
 
 
                 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2017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