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工委函〔2014〕15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育人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安徽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在编在岗人员)。已经获得过前两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不再参加。
二、比赛时间
比赛分校级初赛、区域复赛和省级决赛。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在校内进行,于3月上旬开展;区域复赛由我委划定区域,选定区域内高校组织承办,由区域内高校选拔人员参加,于3月中旬开展;省级决赛由我委组织,委托相关单位承办,于3月下旬开展。
三、比赛内容与奖项设置
校级初赛项目内容参照《安徽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参考项目及其主要内容形式》(皖教思政函〔2012〕42号印发)进行,可以开设自我介绍与工作特色展示、基础知识测试、微博写作、主题班会、谈心谈话、案例分析、才艺展示与运用、班情熟知、快速抢答、即兴演讲、事务管理、情景模拟等项目内容。复赛、决赛项目内容主要为自我介绍与工作特色展示、基础知识测试、微博和公文写作、主题班会、主题演讲、谈心谈话、案例分析,根据比赛环节科学安排。决赛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7名,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由我委公布获奖者名单,予以宣传和表彰,从中选取选手代表我省参加第三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华东 赛区复赛。
四、比赛组织与保障
校级初赛、区域复赛、省级决赛均成立相应的比赛工作组委会、评委会,负责比赛的规划、组织、评比和宣传等工作。区域复赛分别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铜陵学院、安徽财经大学承办,省级决赛由安徽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辅导员研究分会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安徽师范大学)共同承办。参赛选手参加区域复赛、省级决赛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学校承担,区域复赛、省级决赛的相关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等由我委承担。
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是加强和改进辅导员工作的有效手段,请各高校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协同协作,高水平高质量地开展好今年的大赛工作。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