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承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二、参赛人员
原则上为全国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流程
第四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自行开展。复赛共分六个赛区,各赛区复赛在其中一个省(区、市)举办。决赛由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承办,有关高校协办。复赛、决赛项目见《第四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工作方案》(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高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地(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
2. 每个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10名以内辅导员参加本赛区复赛。高校数及辅导员人数较少的省(区、市)可适当少推荐。每个赛区推荐10名以内辅导员参加全国决赛。
3. 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请填写《第四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报名表》(附件2),由赛区复赛组织单位于4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统一报送至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4. 复赛及决赛参赛选手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组织单位承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初赛、复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相关省(区、市)及赛区通知。
2. 决赛联系方式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孙大永、田丹丹,0531-88362836、88366713、88362836(传真),fudaoyuan@sdu.edu.cn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司文超,010-66096670
附件:1. 第四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工作方案.doc
附件:2. 第四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报名表.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