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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辅导员参评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2-06 13:29
皖教工委函〔2016〕25号
各高等学校: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和中国青年报社拟于2016年共同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为做好推荐参评工作,结合开展好我省2015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范围
    原则上为高校专职辅导员(在编在岗人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上一届产生过“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高校本届一般不再参评。
    二、推荐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推荐上报要求
    1.上报报名表纸质材料。省属本科学校推荐1-2名,高职院校推荐1名。请各高校于2月29日前将填好的推荐参评人员报名表纸质材料(格式附后)寄送至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辅导员基地办公室(汤小宾收)。
    2.报送报名表、事迹材料和照片电子版。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数码照片需提供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发送电子版邮件请注明标题“XX学校辅导员”。
    联系人:汤小宾;联系电话:0553-5910529,13955347520;传真:0553-5910529;电子邮箱:fdyjd@126.com;邮编:241002。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