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工委〔2016〕5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各普通高校党委: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高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各高等学校党委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明确宣传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体系,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校长和分管副书记、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和院(系)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把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作为学校的一项基础建设,纳入学校学科、专业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纳入有关部门和院(系)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持续加强、全面优化建设工作。要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和地方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推进工作、研究、活动、服务方面的协作协同。要积极推动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地方之间、部门与院(系)之间宣传思想工作干部交流任职,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教师与相关部门人员互相兼职。要制定完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锻炼办法,鼓励支持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拓宽队伍社会实践途径,促进队伍更好地服务地方服务社会。
二、配齐配优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要把按要求配齐配优宣传思想工作力量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党委宣传部门建设为重点,把政治坚定和在理论上、笔头上、口才上有专长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宣传思想工作重要岗位,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力突出、勇于担当的高素质宣传思想工作队伍。要切实落实有关高校配备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思政理论课课程建设标准设置独立二级教学科研机构,落实本科院校按1:350—400、专科院校按1:550-600的师生比配足配强专职思政理论课教师的要求,落实按1:200的师生比配备专职辅导员的要求,落实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政策。
三、切实提高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素质和能力。要坚持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重服务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管理。要按照要求强化考核,对不适合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要严格入口,打开出口,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教育和培训等,促进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在专业上、理论上、素质上、能力上全面提高,把这支队伍建设成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的能打胜仗的队伍。着力增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网络宣传能力,把掌握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操作技术作为必备能力,做到与时俱进;把掌握抵御防范网络攻击的技术规范作为基本要求,保证网络安全;把主动设置议题、准确及时汇集研判网上思想动态、回应网上关切、有效甄别抵制批判有害信息作为特有技能,练就过硬本领,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